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实践能力学业水平考

作者:教务处  最后更新时间:2023-03-10  发布者:gzbjwc  来源:湘西雅思高中部  点击量:1269

各中小学、高中:

       根据州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实践能力学业平水考试实验器材添置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实践能力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和小学科学实验教学,确保中小学校实验教学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澄清家底,积极准备

各学校要做好现有教学仪器设备的清产核资工作。根据中小学实验目录,针对全州2023年初中实践能力学业水平考试和常规实验教学、小学科学及高中理化生实验教学所需进行查漏补缺,做好实验仪器、实验药品以及易损实验器皿等实验材料的添置准备工作。

       二、统一标准,规范上报

各学校务必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最新标准和规格要求(见附件)完成教学仪器添置的计划统计和上报工作。在公用经费预算充沛的情况下满足“必配”(基本配备)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拔高选择“选配”配备的器材,以满足实验教学的多样化和特色化不同需求。

       三、配件上报,规范格式

为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实验仪器配件的上报必须有详细的配件规格和主件及生产商家的完整信息,其他实验材料的上报必须在“规格栏”中备注“用于:���实验”等详细信息参数。

       四、强化责任,规范管理

为切实做好此次实验器材添置的配购管理,按照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州财购〔2013〕6号)、湘西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中小学信息技术和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要求,确保此次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守法遵规,确保安全

各中小学在危险化学药品配备时应根据公安部禁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01-02 23:56:31发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22-01-02 23:56:26发布)、《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21-12-14 15:34:06发布)要求,向市电教站提交购买清单,不单独自行购买。

      六、严格要求,提高实效

各学校务必于3月20日前汇总好,同时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将所需实验仪器、实验耗材、玻璃器皿、化学药品(含易制毒和易爆化学品)增补计划进行统计后按要求申报(电子材料申报邮箱:158618600@qq.com)给市电教站。

 联 系 人:张 勇,全金平。

联系电话:13307430660,18574327102。